長樂夜未央卷三:無邪之建章易楚
長樂夜未央
卷三:無邪之建章
漢因秦制,凡民二十傅籍。二十三爲正,一歲以爲衛士,二歲爲材官、騎士。
無論是衛士還是材官、騎士,都是散在郡國服役的。
每年八月,太守、都尉、令長、丞尉會都試課殿最。水處爲樓船,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障塞。
這種服役按照每人每三年休一年的原則進行,庶人要直至六十五歲才能免。
除此之外,漢制,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,不人自行,其行者不可往便還,因便往一歲一更。諸不行者出錢三百,入官以給戍者,是爲過更——更有三品:每一月一更,謂之卒更。貧者欲得僱更錢,次直者出錢僱之,月二千,謂之踐更。繇戍謂之過更也。
大漢京師無重兵,京師內外可拱衛帝居者,只有南北軍以中尉緹騎、郎中令諸郎、城門校尉屯兵。其中北軍屬太尉,南軍屬衛尉。
元狩六年。孝武皇帝罷太尉,以大司馬大將軍領武事。之後,北軍分八校尉,以中壘領之;中尉更爲執金吾,而置三輔都尉屬焉;郎中令爲光祿勳,而置建章營騎屬焉,後更名羽林騎,又將所從軍死事者子孫,養羽林,教以五兵,號羽林孤兒。
那些經過兩年以上訓練的材官、騎士,纔是漢軍的主要兵力,不過,這些人平時全部都分散在各個郡國,只有有事時,天子以虎符與羽檄相召,各郡國的兵力纔會調動,無符無詔是不能動的。
最初,漢制是以羽檄發材官、騎士,以備軍旅——如高祖十一年,發上郡、北地、隴西車騎、巴蜀材官;呂后五年,發河東、上黨騎屯北地——自孝文皇帝時,始以銅虎符代檄。當時各因其地,以中都官號將軍將之——比如,孝文皇皇帝十四年,以昌侯盧卿爲上郡將軍,甯侯魏脩爲北地將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