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欺負人了!”

王名揚非常氣憤!

竟然有人說他的作品?嗦,讓他把四萬多字壓縮到幾千字。

簡直欺人太甚!

所以他接到弄堂裏的傳呼電話後,連家都沒回,叫輛黃包車就趕了過來。

見到宋編輯就一通語氣強硬的爭辯,壓得宋編輯抬不起頭。

此時此刻,他在總編辦公室門口,聽着裏面的對話,深深吸氣,努力把怒火壓下。

可以對小編兇,對主編嘛,最好是相逢一笑泯恩仇。

畢竟對方是衣食父母,掌握着一票否決權和稿費裁定權。

主編的聲音異常年輕,他本以爲對方至少三十五六,可這聲音肯定不到三十。

他偷偷移步,探頭朝裏面看一眼。

果然,是個二十來歲的面白書生,頭髮一絲不苟,穿着質量上乘的長衫,很有派頭。

“這麼年輕的主編?”

王名揚火氣瞬間全部消退。

這人看不懂自己文章的妙處,多半是個南郭先生。

沒準是哪家的公子哥,在小雜誌社過渡下,然後就會去諸如密友、華夏畫報這樣的大刊物去當副總編。

這個可真得罪不起。

他努力在臉上擠出些笑容,琢磨如何不傷對方面子的前提下達成自己目的,卻沒想那青年主編懶洋洋的聲音飄進耳朵。

“說他?嗦不過是給他面子,既然不要,跟他說,他抄襲了金焚世家!”

“什麼?”

王名揚被觸到了逆鱗,一蹦三尺高,什麼忍讓早拋到九霄雲外。

被人指着鼻子罵,這能忍?

他怒氣衝衝大步走進辦公室,額頭和脖子上青筋暴起,拱了拱手,冷笑道:

“倒要斗膽請教主編,我哪裏抄襲了?”

宋槐嘴脣蠕動幾下,最終悄悄退後兩步。

“哦,你就是春河?”李太常眼皮一翻,斜睨一眼,隨即不屑地挪開視線,點起一根菸。

“呼!”

他長長吐出一口煙,揚了揚手中的稿子,然後“啪”地扔在王名揚面前。

“人物抄襲,背景抄襲,路數抄襲,結尾抄襲,這還不叫抄襲?”

王名揚一愣:讀書人相互借鑑,這能算抄襲嗎?

他剛要張嘴反駁,卻聽對方連珠炮般開火。

“金焚世家寫民國初立,北洋時期,你這篇紅樓夢醒,也是這個時期。”

“人家寫寒門才女嫁入豪門後的格格不入,你也這麼寫。”

“金焚世家中寫浪蕩子,負心漢,你也這麼寫。”

“金家敗落,你筆下的楊家也敗落。金家幾個姨太太爭寵,你也爭寵。金家小丫鬟談情無果,出家爲尼,你楊家丫鬟談情無果,跳河自盡。”

李太常嘿嘿冷笑:“你就是把所有人換個名,金家變成了楊家。”

“這還不叫抄?難道要我給你搞個調色盤?”

調色盤是什麼,王名揚完全不懂,不過眼前小白臉慧眼如炬,自己的確頗多借鑑,做了諸般技法的掩飾,其實不是很顯眼,居然都被他瞧了出來。

不過,王名揚一點不慌,要是這個也算抄襲,那鴛鴦蝴蝶派通通抄襲。

連金焚世家也是抄襲,抄的清末才子佳人文。

“李主編言過其實了。”

“如今流行的就是寒門女入豪門嫁給負心人,家境敗落,主編可以看看市面上的言情,哪一本不是這麼寫?難道我也抄了他們?”

“現在是新時代,當然寫民國,難道寫滿清?”

“至於格格不入,哪個寒門女入豪門不是格格不入?哪家姨太太不爭風喫醋?小丫鬟被人拋棄,此事新聞報道中屢見不鮮,我取材於報紙而已。恕我直言,李主編你這是純挑刺。”

“你倒是振振有詞!”李太常冷笑,“你這紅樓夢醒,兩人以離散收尾,女主人公帶着兒子艱難過活,同男主人公火車站相遇,未相認,多年後看電影落淚。”

“這又作何解釋?”

“這??”王名揚一時語塞。

要說他這本紅樓夢醒,真正明目張膽抄襲的,就是金焚世家中結尾部分。

但王名揚很快反應過來,不過稿是小,名譽是大,決不能承認。

“偶有借鑑而已,古往今來,類似情節層出不窮,難道都是抄襲?而且,我這書中女主人公,同金焚世家中冷清秋看的不是同一部電影。”

這段說辭相當牽強,看着對方陣陣冷笑,王名揚眼珠亂轉,騰地瞥到了對方桌上正在書寫的稿子,立刻眼睛一亮,開始轉守爲攻。

“既然主編覺得我的小說不好,不如讓在下拜讀學習下主編大作,主編可敢?”

看對方居然點頭,王名揚心中竊喜。

毛頭小子,這下入我甕中了。

我不給你挑出七八個抄襲點,我跟你姓!

他連忙上前幾步,把稿子捧在手裏,前幾行躍入眼簾。

「沈有情17歲,卻感覺度過了漫長的一生。

現在她準備去死。

早年喪父,母親又特別不檢點,從小她就生活在別人指指點點之下。母親欠下的債務,讓她來負擔,三天兩頭青皮上門。

這日子,該結束了!

她翻過石欄杆,閉上眼睛。

“我輕如小草,輕輕地來,輕輕地走,根本無人在意!”

她一閉眼,猛地朝河裏跳去。」

王名揚微微一愣,隨即嘴角冷笑。

這開頭,譁衆取寵!

景物描寫呢?背景描寫呢?

不應該都是寫上一千多字的背景,然後人物出場時再寫六七百字的景色,才能開始對話,然後逐漸步入主題嗎?

從古至今,哪有不做背景描寫,直接就寫人的?

讀者拿到一本書,需要逐漸沉浸進劇情,這麼交代這個叫沈有情的悲慘經歷,讀者很難有共鳴啊。

要讓讀者喜歡上可憐的女主人公,需要安排至少幾段劇情,加上大量的心理描寫,才能讓讀者感同身受。

這毛頭小子,根本不會寫!

他心裏有了底,嘴角帶笑,繼續往下看。

「“別跳啊!啊??”

呼嘯的風中傳來一聲大吼,空中急速墜落的沈有情睜開眼,愕然發現水花翻湧,一個年輕男人浮出水面,一張驚恐的俊臉在眼前迅速放大。

“啊??”

她也大叫起來,努力調整自己墜落姿態,卻毫無用處。

“砰!”

沈有情鼓脹的酥胸砸在了陳天若那張俊臉之上。

陳天若雙手胡亂揮舞,緊緊地抱住了沈有情,整個臉龐深深埋進沈有情的胸口。

王名揚張大了嘴,他自詡見多識廣,此刻也只覺天雷滾滾。

哪有這樣寫的?

言情小說中肯定是要寫情色的,但哪有上來就糊臉上的?

寫言情,講究先迂迴再突進,哪有直奔主題的?

肯定需要大量鋪墊纔行啊!

這兩個人還不知道對方姓名,就親密接觸?

胸砸臉?

還深深埋進?

粗鄙,粗鄙不堪!

另外,動不動就換行是什麼毛病?不應該幾百字一換行嗎?

總之,這文章處處讓人瞧着彆扭!

可是,不知道爲何,王名揚又覺得這場景好生動,看着文字,畫面就活生生地出現在腦海中了。

而且,這短短的一百來字,就暗示出了陳天若的浪蕩子人物特點。

“刷!”

他來不及挑錯,趕緊翻頁往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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